东至讯 为牟取暴利,不法商贩竟将国家明令禁止销售的波兰疫区猪排推销到酒店。日前,东至县人民法院以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决被告人倪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23200元;刘某拘役四个月,缓刑五个月,并处罚金6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60000元;李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并禁止4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2016年2月4日,东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该县某大酒店的专项检查中发现,被告人李某销往该酒店100公斤冷冻猪排未能提供检疫证明,且该猪排(原产地为波兰)属于国家为防止波兰非洲猪瘟传入我国需要明令禁止生产、销售的动物制品。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奔赴合肥、南京查找李某的上线张某、倪某、刘某,经不断调查联系,3被告人终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上述判决。
(唐金法 高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