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讯 为打通关系,推销更多产品,在招投标中得到更好的关照,不择手段用巨款行贿国家工作人员,与他人相互串通、暗箱操作招投标,以谋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最终把自己送进牢房。日前,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程汉林有期徒刑二年。违法所得人民币70万元予以追缴。
被告人程汉林系江苏锡光科教设备有限公司业务经理,在该公司从事推销工作时,为得到更多业务提成,违反法律规定,在安徽省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标准化改造项目招投标和采购合同实施过程中,分别给予11名相关国家工作人员5万至50万元不等财物,共计人民币232.5万元。
(唐金法 吴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