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兹证明如下,上述整个查看、查封过程属实,与公证书相粘连的《物品清单》系公证员现场制作取得……”近日,蚌埠市众信公证处协助蚌埠市蚌山区法院顺利查封了一起被执行人财产。据了解,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该公证处出具的首份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的公证书。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在执行一起抵押物为厂房及土地使用权的追偿案件中,遭遇到被执行人的不配合,且对方宣称场内机械设备价值不菲,假如在查封后发生损毁,会使执行陷入困局。出于慎重起见,蚌山区法院根据《通知》,于7月20日向众信公证处发出委托函,请求公证处派员协助法院执行局现场查封标的物,并对整个现场过程进行公证。
7月28日,2名公证人员与法院执行法官、法警及申请执行人冒着近40度的高温一同进入被执行人厂区,逐一进入厂房车间,仔细查看清点设备登记造册,并对查看、清点、查封整个过程进行摄像、拍照保全。回到公证处后,公证员将现场拍摄所得照片进行冲洗,视频进行刻录,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出具了公证书。至此,在公证员与执行法官的密切配合下,一起耗时已久的查封案件顺利办结。“多亏了公证员的帮忙,我心头的一块石头可算落了地!”申请执行人司某对公证的保全证据功能非常认可。这一次的尝试也为公证处与法院下一步的对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公证制度具有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等功能,在专业知识上能使得上‘巧劲’,特别是在一些债务纠纷中。引入公证机构参与法院司法辅助事务,既有利于法官集中精力做好审判执行工作,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有助于公证机构自身业务创新。”据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7年7月起,我省作为全国12个试点省份之一,开展公证机构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公证机构除了为法院执行公证法律服务以外,还可以介入到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等多个环节,充分发挥公证制度职能作用。
在法院调解过程中,进入法院特邀调解组织名册的公证机构可以接受法院委派或委托,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调解,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开展调解前置程序改革,经委派调解达成协议的,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申请,对具有给付内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的和解、调解协议办理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
公证机构也可以接受法院委托,就当事人婚姻状况、亲属关系、财产状况、未成年子女抚养情况、书面文书等进行核实和调查取证;参与案件各个阶段的司法送达事务,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推行集约化送达模式;参与保全,协助法院核实被保全财产信息和被保全财产线索;参与执行,协助法院搜集核实执行线索、查控执行标的,以及清点和管理查封、扣押财物。
(吴振坤 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