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讯 近日,九华山风景区门票管理工作人员碰到了这样几个“特殊游客”,他们持着借来的残疾证要求免去景区门票,最终洋相出尽,后悔不已,还是补票进山。
九华山风景区门票所工作人员在检票时,发现有5个外地游客手持残疾证准备进入景区,根据景区的门票政策:残疾人持本人有效(一至四级)残疾证可享受免票政策,当检票人员要求5个游客出示身份证时,5人无一例外都表示自己的身份证没有带,只有残疾证。随后,检票人员又发现其中一名五六十岁模样的女性游客所持的残疾证上显示的出生年份是1989年,明显与本人不符,面对检票人员的询问,该游客一直强调自己就是“89年的”,双方争执不下,其中一个还“理直气壮”地说他要打景区投诉电话,检票人员只好向景区派出所报警处理。
接到报警后,当民警准备将身份证与残疾证进行核对时,这5名游客显得相当不自在。民警核对后发现,5人所持的残疾证均非本人。原来,这5人所持的残疾证均是从身边朋友处借来的,在证件上换上了自己的照片,目的就是想利用景区对残疾群体的优惠政策免票进入景区。鉴于这5人认错态度较好,主动配合工作,民警对他们进行了批评教育。 5名游客承认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补交了景区门票,同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
在现行的九华山风景区门票管理规定中,残疾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凭残疾证可以在九华山享受到进山门票减免政策。景区民警提醒游客:借别人残疾证投机取巧使不得,将残疾证借给他人使用更是面临诸多风险。 (王安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