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枪证不符 持枪触刑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9-04 14:25:21


无证持枪会构成犯罪,宁国的严某拥有持枪证却未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购买无编号猎枪进入山场打猎,枪证不符触犯法律, 8月8日,严某被宁国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对涉案的猎枪1支、子弹9枚,予以没收。

2016年8月23日12时,公安机关获得线索,有人在宁国市云梯畲族乡千秋村铜岭关附近的山场非法持枪打猎,民警即在铜岭关路段设卡检查。当天14时40分许,严某驾驶的汽车在检查中被发现猎枪一支。据悉,自2012年2月份起,严某持有编号为3418811300039的持枪证,但车中所查猎枪并无编号,系严某于2014年11月份购得,后一直存放于家中。经鉴定,该无编号枪支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具有致伤力,认定为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严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严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的悔罪表现,结合严某的犯罪事实、量刑情节、认罪态度、悔罪表现,遂作出如上判决。 

·肖世敏 倪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