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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社会正义助弱者维权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09-05 15:14:05


“真是好啊,现在咨询个官司的事儿,找法律援助律师可方便了,服务还热情……”近日,正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的李大姐对淮北市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务实举措称赞不已。

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光辉在调研法援民生工程

作为“扶贫济弱、匡扶正义”的民生工程,近年来,烈山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打出多套组合拳,法律援助工作站覆盖城乡,法律援助热线全程服务,将经济困难标准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放宽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大援助”带来大实惠。据统计,今年截至8月底,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咨询1800人次,受理各类援助案件344件,占全年目标任务的94.5%,结案240件,结案率为70%。其中民事案件246件,占案件总数的71.5%,刑事案件95件,占案件总数的27.6%,行政案件3件,占案件总数的0.9%。如今在烈山,遇到官司找“法援”,已成为困难群体的第一选择。

早部署快推进强化民生保障

法律援助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其对象是弱势群体,其目的是维护这一群体的合法权益。为了能更好地服务广大的弱势群体,今年以来,烈山区司法局早部署快推进,真抓实干强基础。

烈山区委书记张力看望慰问法律援助志愿者

着力制度保障。该局与区法院联合制定了《民事诉讼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协同推进的工作意见(试行)》,并于今年5月17日开始在全区施行。《意见》明确规定了免、减、缓交诉讼费用的各类情形和办理司法救助的审批流程,切实保障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和其他符合法定条件的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截至目前已经成功申请 3例。据悉,该项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另外,在区委政法委的牵头下,该局联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烈山公安分局联合制定了《烈山区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烈山区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协调领导小组,明确了每两个月召开一次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联席工作会议,确保全区刑事案件的“应援尽援”。

法律援助维权宣传

压实工作责任。年初,上级目标任务下达后,烈山区司法局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谋划今年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工作,细化任务,落实责任,以各乡镇(办事处)辖区内人口数及法律服务注册人数为标准,科学合理分解任务,并以此作为年终区司法局目标责任考评依据,确保民生工程序时进度,提前完成目标任务。

扩大宣传实效。为进一步提高法援知晓率,今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常规宣传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和村梨花节”、“四月初一古庙会”、“秸秆禁烧日”等新平台,进一步宣传法律援助申请事项范围,受理审查条件,确保辖区群众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同时,积极向省市区民生办报送信息,宣传该区法律援助采取的一些新方法、新举措、取得的成果。今年截至8月底,该中心共撰写工作信息66条,被区级网站采用26条,被市级报刊及网站采用26条,被省级以上网站采用6条。

重质量严监管推动工作落实

“原本我认为打官司对我这种没文化的老百姓来说就是天大的难事,可没想到,如今有了法律援助之后,所有的令我为难的事情全由援助律师帮我办了,从写材料到减免诉讼费,律师前前后后多次到有关部门为我调查取证,却从没收过我一分钱,并且案件很快有了结果,我也拿到了应得的赔偿款。”这是的一名受援人王大哥在接受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电话回访时的一段真情流露。

法律援助业务培训

“有事就到区法律援助中心来,中心将给每一个困难‘草根’最贴心的帮助,决不让‘经济贫困’导致‘法律贫困’。”烈山区司法局局长张宾给出了这样的答案。

为了把法律援助这项关系困难群体的好事办好,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严格管理,加强协作,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案件质量。

建立“三项机制”。根据法律援助办案特点,推行案前风险预测、案中动态监控、案后质量评估“三项机制”。根据法律援助案件潜在的风险因素,采用针对性预防措施;对风险很大或风险较大的案件实行全程监控,专人跟踪督办,集体讨论案件突发情况;案后联合区法院对诉讼案件进行质量反馈评估。“三项机制”的建立,将原来传统的案后质量评价改为办案全程跟踪监控,有效提升了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近年来全区法律援助案件投诉量为“零”。

加大督查力度。成立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小组,实行“月督查、月通报、季调度”。对落后的单位,约谈负责人,下达督办通知。对进展缓慢的,现场督导,督促拿出解决方案。

抓实案件回访。制定《烈山区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制度》,对回访方式、回访内容、回访结果的处理等进行了详细规范的记录,并将回访情况纳入对司法行政工作年度考评细则,情节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有效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者执业行为,为全区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优质服务筑就了一道防火墙。

伸援手解众难增强服务供给

“2017年我们在法律援助民生工程规范制度、加强监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烈山区司法局副局长陈欣介绍说。

做实农民工维权。农民工维权案件每年占法律援助案件的大头,尤其土地确权活动以来,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纠纷日益增多,该类案件关乎到社会和谐稳定,为做实农民工维权工作,结合简化程序、开通“绿色通道”等常规农民工维权方式的同时,烈山区司法局还结合实际,多举措开展农民工维权。一是主动作为,发挥农民工案件的部门联动优势。积极协调信访、劳动仲裁、法院等部门,畅通信息交换渠道,紧盯苗头性、倾向性的欠薪、劳动争议等纠纷,及时介入,主动施援,引导有需求的农民工走依法维权道路,帮助农民工获得及时、高效的法律援助。二是诉调结合,春风细雨化解纠纷。联合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对集体性农民工纠纷进行调处,减轻法院审判压力,和谐化解纠纷,促成社会和谐稳定。

提升服务窗口效率。今年以来,烈山区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推行社会律师值班制度,工作日由亚星、泽黎、北方之光、安港、嘉闻5个律师事务所轮流安排一名骨干律师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值班。参与值班的社会律师主要承接“12348”咨询热线电话、接待群众来访、解答法律问题、免费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和低收入等弱势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打造一站式服务平台。以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终端和核心,烈山区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区、乡镇(办事处)、村(社区)“三级”组织网络服务体系。同时,在公、检、法、烈山消防大队和人武部建立工作站的基础上,今年积极与民政局和人社局协调对接,在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人社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明确各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咨询和申请能及时就近得到受理,真正实现法律援助窗口化、一站式、零距离,努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形象。

成绩属于过去,追求永无止境。谈到今后的工作打算时,烈山区司法局局长张宾表示,他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司法机关的关心支持下,发扬成绩,总结经验,不断把法律援助这一树立政府形象的民生工程做大做强,让越来越多的社会弱势群体享受到法治阳光的温暖。

朱培 明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