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伟、梁欢、赵军、谷长青、王义香、沈世元、安徽省英博扎啤销售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0103民初732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起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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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守斌:关于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你房屋租赁合同执行纠纷一案,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6)皖0103执2644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合肥庐阳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后三日起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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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宁、王菲、合肥宇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78651981-8)、安徽天智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05055183X(1-1)):本院受理原告安徽黄埔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张英姿、赵宁、王菲、合肥宇瑞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安徽天智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安徽黄埔网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请求判令1、请求确认安徽天智信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广发银行合肥营业部开设的银行账户9550990200777900134内的存款人民币173.5572万元所有权归原告所有;2、请求将错误扣划的款项归还原告;3、请求解除相关账户冻结措施。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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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仁来:本院受理原告马晓磊与被告阮仁来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马晓磊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立即偿还原告借款191000元,并自起诉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实际还款日止;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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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吴虹:本院受理原告陈可元与被告张平、吴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陈可元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万元及借款利息21700元(以5万元为基数,利息自2015年9月15日暂至2017年7月6日按月息2分计算)款清息止;2、本案全部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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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进文:本院受理原告盛辉与被告王进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盛辉请求判令: 1、判令被告归还欠款70000元2、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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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34010073303593X1)、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信用代码916523275643616373):本院受理原告李正新诉被告安徽安粮国际发展有限公司、方大鹏、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李正新请求判令: 1、被告一、二共同支付原告货款本金795048.6元,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即年利率6%支付自2014年12月26日逾期付款以来的债务利息(截止2017年7月25日,债务利息约为123232.5元,本息合计918281元),款清息止;2、判令被告三在其欠付货款范围内,向原告承担给付责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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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继宏: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董继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43114.5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43114.53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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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从军、潘晓飞: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从军、潘晓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54326.1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54326.13元为基数,从2013年9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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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琳、陈久松: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刘琳、陈久松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45976.88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45976.88元为基数,从2014年7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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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志军、蒋先凤: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鲁志军、蒋先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09262.61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109262.61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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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发智、张亚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郭发智、张亚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7245.8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17245.83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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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宏民、王芹: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赵宏忠、王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90474.65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90474.65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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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春光、叶长如: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范春光、叶长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8030.61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8030.61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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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永青、管成珍: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刘永青、管成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4292.36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4292.36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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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海生、张腊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海生、张腊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7628.92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7628.92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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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海兵: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赵海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61988.9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61988.93元为基数,从2014年3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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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78309.65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78309.65元为基数,从2014年6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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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维东: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耿维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25868.7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25868.7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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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先国: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盛先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48811.74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48811.74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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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兰俊: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项兰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9154.82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9154.82元为基数,从2013年10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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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兵: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周恩兵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59881.4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59881.43元为基数,从2013年11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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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国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陶国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0971.61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0971.61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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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小兰: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小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50784.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50784.3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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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银水: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张银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0971.61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0971.61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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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张建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45723.1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45723.13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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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恒茂: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李恒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22861.59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22861.59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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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沈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2179.46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2179.46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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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飞飞: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杨飞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29287.03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29287.03元为基数,从2014年4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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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学芳: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陈学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7440.78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17440.78元为基数,从2014年7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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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守林: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朱守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36781.45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36781.45元为基数,从2014年8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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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存云、彭家燕: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徐存云、彭家燕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40744.6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40744.6元为基数,从2013年10月17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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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业菊: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婷与被告王业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王晓婷请求判令:1.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132493.4元;2.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剩余借款本金的逾期利息、罚息及违约金,以未还剩余借款本金132493.4元为基数,从2013年11月2日逾期之日开始,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剩余借款本金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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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丽侠、韦冬音、吴子延、胡秀萍、琚扬、琚泽贤、胡宏达、张霞、刘彬、魏永芳、张瑶、李守斌: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蜀山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254.6255.6258.6252.6256.6250号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简转普)、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现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17年12月5日14点4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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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全生、蔡学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诉被告吴全生、蔡学芳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向本院起诉请求判令:1.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理赔金额31639.37元;2.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逾期保费1899.21元;3.判令两被告暂支付原告违约金17559.85元,以31639.37元为基数,按日千分之一计算,自2016年1月11日起暂计算至2017年7月20日,此后扔按日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全部理赔金之日止;4.判令两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3000元;5.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33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18日上午0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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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中宜、张莉莉、万国彦、何军利、刘菊、何玉明、何刘、何骥: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蒙城路支行诉被告汤中宜、张莉莉、万国彦、何军利、刘菊、何玉明、何刘、何骥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196、6240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09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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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龙云商贸有限公司、李长荣、陆永萍、程洪英、王克柱:本院受理原告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濉溪路支行诉被告合肥龙云商贸有限公司、李长荣、陆永萍、程洪英、王克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两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院已口头裁定本案转为普通程序审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5797、5798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转普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7年12月4日上午08时3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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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德云、张有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市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18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廉政监督卡、民事裁定书(转程序)、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原告诉请判令:1、被告孙德云、张有福偿还原告借款本金 406403.41 元、利息(含本金罚息、利息罚息等) 17117.22 元(暂计算至2017年8月21日,款清息止);2、原告有权就上述第一项款项以被告孙德云、张有福名下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龙王路28号和畅园6幢601室(房地权证合庐字第8130047027号)房屋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3、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及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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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静:原告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徐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安徽良亿工程设备有限公司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拖泵货款13万元、配件货款12.151万元、违约金3万元,并且支付从2017年7月1日起的逾期利息(即以货款25.151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和判决生效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部分逾期利息1000元,合计28.251万元;2、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08时4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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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祥杰物资有限公司、张涛: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国昌物资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30分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另,本案已口头裁定转为普通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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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传兵、陈智:本院受理原告安徽德合典当有限公司与被告钱传兵、陈智典当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2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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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黄氏和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市茂源洁具有限公司、黄孝银: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两案,案号为(2017)皖0103民初5653、5654号,因本院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述案件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与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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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双祥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黄玲、黄杰友、夏素梅、安徽鑫万源珠宝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仙满楼颐和大酒楼有限责任公司、张燕华、张晓峰、安徽仙满楼餐饮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麦肯希酒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两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1024、117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上述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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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延祝、梅象莲、陈传兴、陈传江、汪增华、杨建纯、王大春、王爱玉:本院受理原告赵世魁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3958、3960、3961、3963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1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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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红妹、季宣杰、金问梅、金向三:本院受理原告平安普惠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4175、4177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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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松、胡明芳、丁贞旺: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促进会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5042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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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祥瑞食品有限公司、六安金杰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周金杰、何风、安徽省金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安徽振戎汇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安徽众荣贸易有限公司、合肥派成铝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5703、5701、342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4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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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饕餮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曹玉翔、王军、陶晓春、陈万亮、合肥菱湖家具有限公司、赵卓华、邹萍、赵卓奇、胡晓林、郭秉政、李元元、郭立兵、合肥元政农林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市兴泰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5909、4938、476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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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荣事达塑业有限公司、安徽乐民米业有限公司、合肥荣事达包装新材料有限公司、涂润球、涂志乐、谢顺敏:本院受理原告合肥国控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皖0103民初6306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保全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2017年12月5日下午15时00分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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