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陵法院受理了一起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对基本事实各执一词,对各自的主张又没有足够证据证明,法官下乡调查又遭遇困境。在案件审理快陷入僵局之时,不曾想,法院在运用一项新举措后,竟能快速轻松断案且令双方当事人一致服判息诉。
2016年初,南陵县的小伙小张与小齐经媒人介绍相识,互有好感的两人在次月便登记结婚并举办了婚礼。但是,由于双方婚前了解得不够透彻,婚后多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且争吵后小齐必回娘家,直到小张亲自将其接回。
同年6月,双方再次发生争吵,这次小张没有再去接回小齐,而是到南陵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有和好可能,判决不准予离婚。过了半年,小齐仍然不肯回家,小张再次诉至南陵法院请求准予离婚,并要求小齐返还彩礼15万元,而小齐既不同意离婚也不认可彩礼。
审理过程中,双方就是否应该判决离婚、返还彩礼争论不休,多次调解均告失败,而仅靠双方提交的现有证据无法查清案件事实。这时,小张向法官诉说自己因该桩婚姻造成的种种困难,请求法院依职权进行调查,还原案件真相。为妥善处理该起家事纠纷,承办法官同意了小张的申请,决定亲自去趟当事人所在村庄进行调查。
看到法官前来调查,邻居亲戚们露出为难的表情,取证十分困难,使得法官几乎陷入了“清官难断家务事”的窘境。
家事调查员的参与,打破窘境。自去年开始,南陵县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结合家事纠纷的亲情、伦理等特点,实行了多项改革措施,其中的“家事调查员”制度便是为了应对法院取证难问题。于是,法官委托当地的家事调查员对双方家庭基本情况及婚姻生活包括彩礼支付等相关情况予以详尽调查。
调查员李大姐是该镇的妇联干部,非常熟悉当地的风俗习惯和社情民意,具备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在接到法院的委托后,她利用3天的时间,走访了村委会、当事人的邻居、亲戚等,全面了解双方当事人的婚姻情况,并形成完整的一份书面《调查报告》。调查发现小张身患眼疾,收入不稳,双方自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后互不来往;双方结婚前小张给付小齐15万元现金,同时说明该现金包含为女方置装及女方结婚酒席等花费。面对调查报告,在法官向当事人双方出示进行质证时,双方只得予以认可。
根据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小张和小齐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至于彩礼,因双方已经根据当地习俗约定女方的置装费及婚宴花销在男方给付的15万元内予以支出,故这15万元不能全部认定为彩礼。综合该案原告小张身患疾病、收入不稳且为婚姻花费巨大的事实,足见彩礼给付后对其生活造成的一定的影响和经济困难,结合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过于短暂等情况,遂判决准予双方离婚,被告小齐返还原告小张彩礼4万元。
·张友兰 冯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