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9月19日,记者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下发《关于对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予以表扬的通报》,我省的淮南市人民检察院、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等5家检察院获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示范单位。
2014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 2015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两个《规定》”对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强化检察环节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促进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系统开展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活动,并对各地执行“两个《规定》”采取措施得力、实际效果突出的64个市级院和96个基层院予以通报表扬。
为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淮南市人民检察院突出案件管理部门的监管主体责任。律师接待工作统一由案件管理部门负责,各业务部门负责律师申请事项的办理。案件管理部门收到律师申请办理事项后,根据事项内容分流到对口业务部门办理。案件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对律师申请事项的跟踪督办,确保律师申请事项依法及时办理。为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检察院设置了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并配备速拍仪、专用电脑等设备。 2014年,该院在全省率先推行电子卷宗光盘阅卷,律师阅卷更加方便快捷。截至目前,已向律师免费提供阅卷光盘1258张。对办理的特别重大贿赂案件,辩护律师申请会见的,该院反贪侦查部门均依法审查并及时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 2014年至今,已对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制作许可会见书面答复14份。
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检察院为便于律师执业,2016年3月专门开通了“检律微家”微信平台,律师在该平台可以预约阅卷、申请会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目前,已有105名执业律师加入该微信平台,在线办理案件信息查询216次,工作互动825次。为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律师意见,该院设计并启用了《听取辩护人意见书》和《听取诉讼代理人意见书》,实现听取律师意见的规范化、常态化。对律师提出的无罪、罪轻等辩护意见与有罪证据同等重视,主动调查核实。公开听证会是该院听取律师意见的另一途径。今年以来,雨山区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召开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公开听证会7次,充分保障律师发表意见的权利。(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