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来,我省法院根植安徽得天独厚的文化沃土,以徽风皖韵铸就公正廉洁、司法为民的法治文化,从制度保障到融合传统,构建起独一无二的安徽法院文化经验。
现代司法融合传统文化
“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这首流传百年的诗已经成了桐城家风文化的代表,而桐城市人民法院利用家喻户晓的“六尺巷”故事,引导启发当事人“礼让谦和、和睦相处”,将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六尺巷调解工作法”贯穿矛盾纠纷调处全过程,推动案结事了人和,弘扬社会正能量。
2016年,桐城法院出台实施意见,要求人人会用“六尺巷调解工作法”,做到在诉前、诉中、诉后三个环节及立案、审判、执行三个流程全覆盖;并在孔城法庭设立诉讼服务站和六尺巷调解工作室。法院制定了操作规程,要求将听、辩、劝、借、让、和“六步走法则”灵活运用到办案中。
这是我省五年来着力打造法院文化,融合传统精髓的缩影。2013年以来,我省法院积极借助省内自然文化资源的天时地利,立足省情院情,深入挖掘以历史传承的法治文化、红色文化、创新文化、绿色文化为内涵的“四大文化”,不断增强法院文化自觉、文化自信,使文化建设成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引擎。桐城法院传承“六尺巷”文化创新调解工作;合肥两级法院传承包公文化精神,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六安中院传承皋陶文化、楚文化、红色文化精髓,首创“背包法庭”;黄山中院紧密结合坚韧不拔的黄山松精神,打造“黄山法院”品牌等。省高院深入挖掘四大文化内涵,组织编辑安徽法院四大文化丛书,巩固法院文化建设成果,形成安徽法院文化的理论与实践,精心打造出富有徽风皖韵,具有时代精神的安徽法院文化建设体系。
坚持制度与物质保障先行
2016年,在六安和桐城召开的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研讨会和现场推进会上,省高院院长张坚提出明确要求,加强文化建设考核考评,强化人员物质保障,把制度文化作为法院文化建设的基础和保障。
2013年开始,省高院对全省法院物态文化建设进行专门调研,深入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增加资金投入,夯实物态文化基础。
为了加快信息化建设,省高院制定信息化建设三年规划,从2013年起连续3年每年投入8000万元用于全省法院信息化建设。通过三年努力,信息化建设实现弯道跟进,建成约1000个科技法庭,完成33个重大建设项目,实现12个全覆盖,法院信息化建设迈入全国第一方阵。全省各法院均设置了院史(荣誉)室、廉政教育室、文化长廊等文化场所设施,集中展示法院的发展历史和工作业绩,激发干警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省高院联合省纪委、省人大内司工委、省司法厅、省文物局等单位,共同筹建安徽司法博物馆。该馆内设法制宣传馆、廉洁教育馆和高院院史馆三个展馆,着力打造融纪念性、知识性、教育性于一体的安徽法院宣传教育基地。
目前,省高院已经成立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指导委员会,连续出台《安徽法院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16-2020)》《安徽省法院文化建设实施意见》《保障文化强省建设意见》,为全省法院文化发展作出了科学部署。
紧扣精神文化核心促行动
省高院确立了“忠诚为民、公正清廉、求真务实、文明和谐”的十六字院风。全省85个中、基层法院确立了院训或法院精神。我省法院把精神文化作为法院文化的核心,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炼富有时代气息、体现法官共同追求、符合法治建设要求的院训或法院精神。在全省法院开展“六个一”文化工程建设,集中抓一批文化建设示范院、一批文化建设示范项目(基地)、一批文化建设示范窗口、一批文化建设先进典型、一批文化建设骨干和带头人、一批文化建设理论研究成果的运用。
五年来,我省法院把行为文化作为法院文化的重要载体,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开展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命名27家法院为全省法院文化示范单位;在全国率先开展文化建设十大示范窗口评比活动;建立全省法院文化建设人才库,促进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有序发展。
目前,包括省高院等24个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和全省司法公开示范法院。
·法治安徽网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