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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首例非法提供、买卖考试试题、答案案一审宣判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10-13 11:04:08

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2016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泄题的部分涉案人员,在铜陵市铜官区法院受审并进行了一审判决。据了解,这是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考试作弊入刑规定实施以来,我省首起非法提供、买卖考试试题、答案案案件。

2015年12月26日,铜陵市公安局在加强对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网上安保工作中发现:我市有网民通过QQ在网上传播英语科目疑似答案。市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民警开展线索查证工作。

经初查,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英语科目于2015年12月26日14时开考,在当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号码为10790917**的QQ在两个QQ群(2646835**、1046299**)内发了一张图片,图片上的内容疑似英语科目中完形填空和翻译题的答案。后经办案民警比对,该图确系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中报道的泄题图片之一。案情重大,铜陵市公安局指派网安支队抽调精干力量立案侦查,一定要将事实查清,还学子一个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

民警围绕涉案的两个QQ开展网上侦查工作,通过运用铜陵市公安局科技信息化相关业务系统迅速查明了涉案人员彭某、郑某某、刘某某、张某某的真实身份和活动轨迹并将该四人抓捕归案。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郑某某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在湖北教育辅导圈内很有名气的同行彭某,在研究生考试前郑某某曾询问过彭某是否有考前信息,2015年12月26日11时左右,彭某给郑某某发送了一个QQ邮箱及密码,郑某某登录了该网友提供的QQ邮箱,并在草稿箱内下载了疑似MBA(工商管理硕士)考试和研究生考试英语科目的两张答案图片。由于MBA考试当天上午已经结束,该郑就将下午开考的疑似英语科目答案的图片用纸笔进行了抄写,并传给了文都考研铜陵、池州区域加盟商刘某某,该刘收到答案后,又通过QQ将答案转发给了其手下的工作人员张某某,该张于12时33分在号码为2646835**的QQ群里12时34分在号码为1046299**的QQ群里转发了此图片。(号码为2646835**、1046299**的QQ群系铜陵、池州区域文都考研的工作通知群,群内成员全是报名参加文都考研助考的考生,合计约有800余人),而犯罪嫌疑人彭某则交代自己的答案是26日在武汉某大学附近从上海做培训的一个姓程的人员手中获取的答案,该程姓人员的老板姓熊,自己并不知道全名。民警根据彭某提供的微弱信息,运用科技信息化相关系统对相关信息进行梳理研判,通过对近万条信息的比对,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熊某和程某某的真实身份并将两人抓获归案。据犯罪嫌疑人熊某、程某某交待,2015年5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熊某2016研究生考试培训的名义向社会招收20余名考生,并对每个学生收取费用两万五千元或三万元不等2015年12月25日凌晨,熊某在武汉某酒店的房间内通过犯罪嫌疑人梁某某(在逃)给的邮箱账号密码从邮箱内获得2016年研究生考试的答案图片(综合类和英语二),并在该酒店的二楼餐厅将答案图片打印出来分发给自己招收的20余名考生。次日犯罪嫌疑人彭某通过手机拍照的方式从熊某公司员工犯罪嫌疑人程某某处获得相同答案图片,并将答案图片储存在邮箱草稿箱内,后将邮箱账号密码发送给犯罪嫌疑人郑某某。

庭上,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法定程序,6名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法院当庭宣判,熊某、彭某等三人获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到六个月不等,程某某等三人被判缓刑。刑法修正案(九)明确了作弊入刑,但法律从实施和产生威慑还需要过程。此案的审理和宣判,无疑也是一场现实的普法课。

(崔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