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我父亲是一名大学退休教师,经常用电脑写作和打印材料。 3年前,父亲打印了一份遗嘱,在上面手写签了名,按了指印,注明了日期,遗嘱内容是他的一套房产由我继承,80余万元的存款由我和哥哥平分。父亲病逝后,我哥哥看到了该遗嘱,认为打印遗嘱无效。请问有父亲手写签名的打印遗嘱是否有效? 读者:徐玉萍
徐玉萍读者:该份打印遗嘱是有效的。继承法明确规定的遗嘱种类只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其中,自书遗嘱的有效要件包括: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由本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目前,法律对打印遗嘱的规定还是空白,但实践中打印遗嘱很常见,因此不能一概否定其效力。打印遗嘱只要有遗嘱人亲笔签名,注明年月日,且有证据证明该遗嘱确系出自遗嘱人之手,应当将打印遗嘱视为“亲笔书写”。如遗嘱人有计算机操作能力、会使用打印机等,就应当认定为自书遗嘱。结合本案,你父亲会使用电脑和打印机,他亲自打印的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生效要件。如果你哥哥无证据证明该遗嘱违背了你父亲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使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会确认该打印遗嘱具有相当于自书遗嘱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