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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聊天引口角 上门挑衅被追责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11-07 15:38:25


日前,五河县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因微信聊天引发口角,进而寻衅滋事的案件,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7个月。

赵某是县城社区居民,他和张某在微信朋友圈中聊天,张某说了赵某的糗事,朋友圈中的几名女性朋友点了赞,让赵某深感没面子,大骂张某,引发对骂。气愤不过的赵某于两天后的傍晚,驾车来到张某家门口,手持单刃长刀对张某进行殴打,张某被迫回击。在厮打过程中,张某右手受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而赵某右腿也被张某打伤,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一级。

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一次性赔偿赵某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万元,鉴于赵某与被害人张某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刑事、民事等一切责任。

但赵某因上门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追责。赵某获悉后,外出逃避起来。前不久,被南京铁路公安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赵某持械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鉴于其当庭自愿认罪,且与被害人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沈秭银 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