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李某某肇事逃逸、无证驾驶三轮车被淮北市相山区交警一大队处于20天行政拘留。
11月8日中午,淮北市相山区海宫路海宫菜市场路段,一辆宝马车停住路边,车主正准备开车门上车时,一辆三轮车突然从后边撞上来。造成宝马车车门受损,宝马车主手受损。三轮车主驾驶车辆急速逃离现场,在海宫菜市场弃车逃跑。宝马车主立即报警了。
交警一大队事故处理民警接警赶到事故现场,在海宫菜市场发现查扣了肇事三轮车。宝马车主到医院看伤,医生诊断为右手骨折。
事故民警在现场进行走访,并调取沿途道路监控资料,经过一天的工作,基本上锁定了肇事人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交警经过调查工作后判断,肇事人的三轮车被扣押在寇湾停车场,三轮车上有电锯等施工工具,事情过去2天了,肇事人有可能到停车场去看看车,拿工具。
10日,事故民警一大早就去停车场守候。中午12时许,守候的民警发现像肇事人嫌疑人的走进停车场,民警就悄悄尾随。当他在肇事三轮车上拿工具时,民警上前将他抓获。
经过交警询问,肇事人李某某,54岁,萧县人。承认那天他骑三轮车撞到停在路边的车了。抱着侥幸心理,就逃逸了。
依照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李某某还得赔偿对方一切事故损失。
祖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