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讯 日前,蒙城警方将2017年9月21日被蒙城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的罪犯张某帅再次押送至广东惠州监狱继续服刑。
2009年,罪犯张某帅伙同他人在蒙城县实施系列盗窃摩托车案多起,其他案犯均已判决,唯有张某帅未到案。 2013年1月蒙城警方将其网上追逃。
今年,蒙城县公安局开展“三打一整治”行动,刑警大队许疃责任区刑警队侦查员在分析研判的同时,不等不靠,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沉下心做基础工作。侦查员隋超、马永走村串户,进行走访调查。据该村多名群众反映,张某帅兄弟两人,有一人可能在广东某监狱服刑。经进一步了解,张某帅弟弟张某状现在家务农。局领导高度重视,在与侦查员分析讨论后认为,张某帅很有可能在漂白身份后继续作案时被抓获判刑。侦查员得知张某帅父母均在家中的消息后,决定直接接触张某帅家人。在找到张某帅家人后,民警经前期交谈,感觉时机成熟后,当即亮明身份,张某帅父母在铁的事实面前承认了张某帅于2013年前后在使用其弟张某壮的身份证逃往广州打工期间,因盗窃被广州警方抓获。张某帅在广州犯罪被抓因害怕暴露其逃犯身份,冒用其弟张某壮的身份被判刑五年。目前,张某帅仍在惠州监狱服刑。侦查员又联系到张某壮并与其面见后,张某壮承认其哥用自己身份证出门被抓的事实。侦查员又与惠州监狱核实后发现该监狱确实有一名正在服刑的罪犯叫张某壮。侦查员在办理好相关交接手续后赶至惠州监狱,6月8日,安全将张某帅提解回蒙城。 (于林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