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大清雍正皇上的故事,自然要提“科甲朋党”一案。那案子说,一帮读书人对雍正的“士绅当差”改革瞧着别扭,对厉行改革的河南巡抚田文镜,更是恨不得生啖其肉。田文镜被安上了“酷吏”的名声。读书人,还要往死了参他。可是,雍正非要护着田大人,因为,这是护着改革。最后,读书人被雍正结实地教训了一顿。
“科甲朋党”牵头的人是李绂。这人好钻牛角尖儿,当然,又是仗义执言。对田文镜的所作所为,他死认一个理儿:那是错的。就算雍正将刀子架在了自己脖子上,他也不退缩。可死参田文镜的结果,实际上,就是将雍正逼到了墙角。雍正没辙儿,为了震住“科甲朋党”,只好将他问斩。
刑场设在北京的菜市口。
临刑之际,宝亲王弘历站出求情。午时三刻,是问斩的时间。直到午时二刻,雍正才慈悲显露,拿出赦免圣旨交与弘历。弘历飞奔菜市口,仅一刻时间赶到,救下李绂。
说来,这段故事末了有点“神”劲儿。人们都在议论,那弘历不论怎样速度惊人,一刻光景是不能从皇宫赶到菜市口的。所以,后人中,就有了弘历骑马“飞向”菜市口,以及行刑官的钟表午时二刻自己停住之类的传说……
不过,在这儿,我们想要唠叨的是前边儿提到的情节:临刑赦免。
提起临刑赦免,老早就有人讲过类似的故事。大唐武则天年间,一官人叫徐有功,外号“徐大理”。之所以叫“徐大理”,因为他当时任的官职是大理少卿。这人又是仗义执言,而且为政宽仁,不行杖罚。对其,平民百姓都是伸出拇指夸赞。有趣的是,他与当时两位也被称作“酷吏”的人——周兴和来俊臣——冤家路窄。周兴、来俊臣,都是武则天的红人,特别喜好用大刑。而徐大理硬是和他们作对,据“法”力争。此等作对,也是等同于和武则天过不去。所以,一次争论起来,武则天像是火头上浇了油,非要将徐大理处死。徐大理被押出时,依然回头大喊:“臣身虽死,法终不可改。”到了末了,刑场眼见就要出血,武则天一个赦免,刀下终于留住了人。
在国人这里,临刑赦免的故事,自然不止这两个。问题的要害可能在于:为什么国人特别乐意唠叨这些故事。显然,如果一个普普通通的好人,或者一个不该死的诤臣、清官,在临刑一刻逃过大难,那么,人们的心理当然会有畅快的宣泄。可在这心理的底层,又隐藏着一个心理假定:对错是非是清晰的,好人、诤臣或者清官,容易辨认。
在“科甲朋党”的案子里,李绂再如何有不对之处(比如反对应该实施的改革),其人格是无可争议的。这是“对”的,因而杀掉他的理由便显得很蹩脚。在徐大理的传说里,情形也是类似的,那样一个口无遮拦的正直人物简直无处寻觅。所以,大好人,人们是容易辨认的。打这,“临刑赦免”自是心灵良善的一个期待了。而且,程序上的“临刑赦免”如此灵活、如此富有戏剧性,也就并不显得那么有悖法律的公正秩序了。
可洋人那里,少有“临刑赦免”的传说。洋人常会问:好人、诤臣或者清官,是不是那么容易辨认?在“科甲朋党”一案里,人们把李绂说成人格没有问题,实际上是不是如此?在徐有功传说里,人们也说徐有功人格绝对一流,可真实情况是不是这样?洋人总会有怀疑的态度。他们对“人品”的习惯态度是不放心,左右猜测。如此,他们也就对“临刑赦免”的兴趣没有那么大了。相反,程序对他们来说,至关重要,绝对不能灵活得极富戏剧性。否则,法律的公正秩序就会问题成堆了。
国人文化与洋人文化还是有点儿区别的。在上面的描述里,我们可以体会,在“临刑赦免”的事儿上,国人体现了一种较为鲜明的道德态度。是对是错,含糊不得,且易分清。洋人则可能更为喜欢中性的程序。对洋人,实体的对错,有时可以放在一边,有时甚至是不可知的,程序才须含糊不得。
谁优谁劣,就是读者的判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