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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营运货车 将受到重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7-12-02 19:43:59

11月30日下午,宋某饮酒后驾驶营运大货车被淮北交警一大队查获。

11月30日中午,交警一大队在辖区淮海西路设点进行查处酒驾行动。14点30分许,宋某驾驶皖F262##货车经过淮海西路,执勤交警例行检查,发现宋某某有酒驾嫌疑。经测试,其酒精含量为58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宋某淮北市相山区渠沟镇人,79年的,为淮北的一家公司开货车,他平时就喜欢喝两杯,当日中午他喝了白酒,下午要出车送货,他就抱着侥幸开车上路了。

宋某酒后驾驶营运货车,依照《道路交通安全》的规定,宋某将被处罚款5000元,行政拘留15日,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申领驾驶证。

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祖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