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区人民检察院位于琅琊山脚下,现有内设机构16个,分别为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职务犯罪预防局、政治处、法警大队、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侦查监督科、控告申诉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科、检察技术科、法律政策研究室(检委办)、监察室、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
2016年以来,该院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受理提请批捕案件327件511人,批准逮捕250件372人,不批准逮捕76件138人;受理各类公诉案件412件654人,提起公诉322件446人,不起诉30件40人。创好小院能办大要案品牌,查办职务犯罪案件22件24人,其中厅级干部1件1人、处级干部6人、科级干部12人,挽回经济损失4800多万元。2014年获安徽省“廉政文化建设示范点标兵”以来,廉政文化建设拓展到社区与校园,拍摄制作《清新净土说廉政》短片,将廉政基地搬进视频,达到不到现场也能接受警示教育的效果。各项检察业务同步推进,各项业务考核连续五年均处于滁州市检察系统“第一方阵”。
该院连续三届获得安徽省文明单位,获安徽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安徽省“巾帼文明岗”、滁州市2011-2016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成绩突出单位、滁州市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示范点、滁州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区先进基层党组织、区信访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等称号;个人荣立二等功1人、三等功1人,嘉奖2人、1人获市级优秀公诉人、1人获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2人获区优秀共产党员称号。该院扶贫保包对象西涧街道关山村贫困户管英虎,获滁州市脱贫十大先进个人称号。
新起点,新征程,该院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全面依法治国做出自己的贡献。 (岳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