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荣政
背景: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2016-2020年)于2016年正式开展实施,2017年进入了“七五”普法规划重要时期。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农村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求走进村村组组、家家户户,但由于种种原因,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本文从我20多年从事基层司法工作经历经验,结合我所在的金寨县关庙乡农村法治宣传工作当前现状,浅谈个人粗略看法。
一、关庙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现状
近年来关庙乡通过狠抓普法宣传教育,广大村民群众的法律知识得到丰富、法治观念得到增强、法律意识得到提高。然而,与此同时关庙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仍然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很多村民仍然遇到事情不知道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能私了尽量私了,宁愿吃亏,都不愿意使用“武器”,部分“涉法涉诉”问题不能得到及时处理,更甚者,有事就找政府,把政府当成唯一的“救命稻草”,从根本上讲因为这些群众思想上还没有形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可见,关庙乡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暴露了一些问题,工作的开展还存在某些薄弱环节。
二、针对关庙乡农村普法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山区农村普法实际,提出如下工作建议:
1、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充实队伍力量。切实解决乡司法所人员、编制、职级待遇等实际困难;整合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司法协理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治宣传志愿者等农村法治宣传教育人才资源形成合力;解决村里专(兼)职普法员的待遇编制工作,把大学生“村官”或者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的农村两委干部选聘到普法队伍中来,使他们成为各村农村普法教育的宣讲人;实行农村普法员专干制度,在司法所的指导下切实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抓实抓好。
2、加强针对性宣传,实施“因人施宣”。主要针对和农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相关的较为实用的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点进行着重宣传。可以主要从以下几个法律法规的宣传入手:①从宪法类的基本知识入手:在进行农村法治宣传教育时,重点宣传讲解《宪法》主要内容、作用和地位,提高农民的宪法意识,使农民明白且有意识地遵守宪法和法律。②从与农村民主政治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入手:例如宣讲与村干部选举息息相关的《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与广大农民群众权利义务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内容。③从与农民日常生产生活方面相关的法律知识入手:例如宣讲《民法通则》、《合同法》、《继承法》、《婚姻法》、《收养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人民调解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法律法规。④从与农民农业生产紧密联系的法律知识入手:可以主要宣传讲解《森林法》、《水法》、《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动物防疫法》、《食品安全法》、《农业法》等与农民种养殖密不可分的法律法规。⑤从社会行为有关的法律知识入手:《劳动法》、《合同法》的宣传讲解就显得尤为重要。另一方面,作为关庙乡弱势群体,如残疾人、留守妇女儿童、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就越应得到注重,可以主要宣传讲解《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3、加强普法阵地建设,丰富法宣载体。乡村必须设立法治文化墙、法治宣传栏、农民普法学校、法律图书之角;乡必须建设法治文化公园、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宣传一条路;在乡法治文化公园或人员密集场所和各村村部,有条件的地方在各中心村庄、自然村庄设置法治宣传教育大型专用视频设备,每日滚动播出;充分利用QQ群、微信群、广播村村响、电子显示屏等新媒体开展普法工作。在内容的选择上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教育氛围。
4、加强普发考核力度,监督执行到位。“法律六进”不如进主要领导的心中这一“进”管用。俗话说得好:“龙头怎么摆,龙尾怎么甩。”只有主要领导真的重视了,不管是经费、人力还是办公设施、普法工作的安排布置等等,目前面临的窘境都会迎刃而解,“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就会随之到来,群众的法律素质也会来个大跃进。要形成这个局面,只有自上而下改革考评方式和验收方式,杜绝可有可无、应付差事式的考核机制和严重落后的考评方式,要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直接纳入对主要领导个人的考核中去,并建立健全作弊严惩机制。
(作者单位:金寨县司法局关庙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