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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制毒物12人受审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1-08 14:39:50


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张某某等12名被告人涉嫌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一案。该案是广德法院建院以来审理的首起非法生产制毒物品罪案。

广德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4月份,被告人张某某在高某某的帮助下,承租了徐某位于广德县誓节镇某地的鸭棚,并在同年5月份组织人员生产麻黄碱。在明知张某某等人在鸭棚内生产违法物品的情况下,被告人高某某、徐某仍为麻黄碱生产提供帮助。

2016年9月中旬至10月下旬,被告人张某某、吴某某、黄某某3人商议共同生产麻黄碱,并确定由张某某提供场地,吴某某负责从江西抚州购买主原料溴代苯丙酮,黄某某负责从深圳等地购买甲苯、乙酸乙酯、酒石酸、甲醇、氢氧化钠等相关辅料,同时雇请黄某甲、戴某某、江某某、冯某甲、冯某乙、陈某某、范某某为工人。黄某甲为技术师傅,全程指导生产。2016年10月25日凌晨,广德县公安局查获该麻黄碱生产现场,依法扣押了疑似液态麻黄碱的红褐色液体110桶。经称重,110桶红褐色液体的重量为7168.3kg,经鉴定,从110桶红褐色液体中提取的检材中均检出麻黄碱成分,含量为5.7%。 ·袁小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