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1月8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姚玉舟主持召开省委政法委机关委务会,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印发的《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关于加强贫困村驻村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并听取省委政法委驻利辛县陆暗楼村、孙刘村扶贫工作队扶贫工作情况汇报。
姚玉舟强调,脱贫攻坚既是党委政府的责任又是全社会的责任,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必须树立人人有责、责无旁贷的意识,给予驻村扶贫工作更多支持,给予驻村扶贫的同志更多关心。机关委务会至少每半年要听取一次扶贫工作队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掌握扶贫工作取得的 成效和面临的困难,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扶贫 工作队的同志要吃透中央和省委有关乡村振兴 战略的部署与要求,学习领会中央农村工作会 议精神,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激发 村民脱贫致富的愿望和内在动力;要注重乡村人才培养,为村里培养一支不走的工作队;要 加强制度建设,积极探索建立共建共治共享的 乡村治理体系。扶贫工作队同志要严格遵守驻 村扶贫的各项工作制度、纪律,圆满出色完成 中央和省委部署的扶贫工作任务。
(记者 袁中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