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妻子被邻居调戏,丈夫怒发冲冠,持棍到邻居家一顿打砸,将邻居家6000余元财物砸坏,被检察机关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至法院。日前,明光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常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鉴于被害人对于案发也存在一定过错,且被告人常某某已主动交纳赔偿款,法院依法判决常某某拘役三个月。
滁州市居民常某某与妻子居住在明光市管店镇某村。2017年4月的一天,常某某之妻请同村村民赵某某到家中帮忙,赵某某趁机搂抱常某某之妻。两个月后,常某某从妻子口中得知此事后怒火中烧,持棍来到赵某某家中,将其家中的电冰箱、电视机、空调等物品砸坏,价值计6435元。
·匡海燕 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