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信已成为人们交友聊天、互通消息的重要工具。微信在给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潜在风险和麻烦。特别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微信诈骗,令微友们防不胜防。近日,广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交友诈骗他人钱财案,被告人汪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7年3月,被告人汪某认识了被害人侯某某,汪某虚构女性身份信息,从网上下载女性照片作为头像,注册了微信名为“曹某某”的微信账号,添加侯某某为好友,以谈恋爱为名取得其信任。后汪某以见面为条件,多次让侯某某转账表示心意,骗取其人民币12200元。2017年8月22日,汪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被告人汪某退赔了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了对方的书面谅解。
·陈飞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