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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签订的合同 法律效力待定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3-06 14:44:44

编辑同志:15岁的初二学生曾某以2000元从某网吧购买了一台处理电脑,由于手头只有1000元,便和网吧老板商量先交1000元取走电脑,其余1000元由老板和他一道回家去取,老板同意并和曾某签订一份合同书。但曾某的父母认为曾某签订的合同不算数,要求退回电脑,并返还已交付的1000元。但网吧老板认为根据曾某与他签订的合同,这1000元是电脑购买的定金,不予退还。请问这1000元网吧老板是否要退?   读者:李小璐

李小璐读者:曾某与网吧老板签订的该合同,属效力待定合同即指合同某些方面不符合生效的要件,但并不属于无效合同或者可撤销合同,通过当事人采取必要的补救办法,可以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我国《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除纯获利益的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未成年人订立的其他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合同是否有效,取决于法定代理人是否追认。由于曾某是未成年人,曾某的父母拒绝追认曾某与网吧老板签订的这份电脑购买合同,因此曾某与网吧老板订立的这份电脑购买合同为无效合同,这 1000元钱要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