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年来,传销案件持续高发,其犯罪手段也是五花八门,让人应接不暇。3月2日,寿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此案的被告人顾某加入善心汇传销组织后,就以“扶贫济困、均富共生”为幌,策划、操纵并发展人员参加传销活动,骗取巨额财物,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去年以来,被告人顾某对身边的亲戚朋友自称参与投资了深圳市善心汇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则以做慈善为名目,以高额静态收益和动态收益为诱饵,不断发展下线会员。在整个善心汇传销网络中,顾某处于第12层级,属于下游会员,但顾某却在短短几个月内发展了110余名下线。顾某要求会员以身份证实名注册,但注册会员需要缴费购买一颗300元的“善种子”(激活码)才能激活系统。整个传销系统中,根据投入的金额分为贫困区、小康区、富人区、德善区、大德区和永生区六个等级。贫困区的会员一次投资3000元,一个月后就会连本带息返还3900元。如果投入30000元进入小康区,一个月就能获得6000元的利息。新拉入的会员按传销平台指令向陌生会员汇款,平台再安排其他会员接受汇款,老会员从中获得的就是静态收益。若是再发展下线,下线能够投入3000元,则上线就能能获得90元“管理奖”和90元的“善金币”,这就是所谓的动态收益。会员之间还建立一个微信群,每天顾某都会在群里鼓励大家做慈善,教大家如何发展下线。整场骗局中的资金的主要来源其实就是拆东墙补西墙,以拉人头的方式发展会员牟利,新会员缴纳的钱用来支付老会员的利息和短期回报,一旦没有新会员加入,就会造成整个资金链断裂。
去年7月16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全国各地公安机关依法对“善心汇”相关负责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犯罪问题进行查处。经寿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经立案侦查,被告人顾某在北京被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顾某以营利为目的,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组织、领导传销人员达110余人且层级达到5层,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鉴于被告人顾某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当庭自愿认罪,系坦白,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严翠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