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讯 铜陵中院结合执行工作实际,从今年二月下旬开始,利用六个月时间,在全市两级法院开展一次涉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案件集中执行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以执行市开发区、市发展投资集团公司所属的金融企业债权案件为重点目标,将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全部清理执结。
集中执行活动从2月底开始,到8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摸清底数。全面掌握涉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未结执行案件数量、未执行到位案件金额,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数量,在案可执行财产状况等基本情况。第二阶段,加大执行力度。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力度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及时将案款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对于已查清的在案可执行财产,全部进入评估、拍卖程序,加大涉案财产变现力度。第三阶段,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全部执结,开展总结工作。总结经验,探索建立适应涉非银行类金融企业执行工作需要的长效机制。
铜陵中院将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债权执行案件的调查研究,积极探讨资产使用权抵债、资产抵债返租、企业整体承包经营和以收益抵债、债权转股权等执行措施,使之成为助推金融债权案件集中执行的“新引擎”。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调配合,加大对规避、抗拒涉金融债权案件被执行人的联合监督、警示、惩戒力度,真正使之“一处失信、处处受艰”。积极应用信息化措施和临柜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加快对查封财产的处置力度,提高执行效率和效果。四是有效压缩被执行人的生活生存空间,维护金融企业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对“老赖”形成震慑人心的作用。对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将在媒体公开曝光,并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国,拘留、罚款等惩戒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