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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咋调整?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3-26 15:21:35

3月23日上午,我省召开了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听证会。根据此次听证会方案,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由3885元/生/学年调整到4650元/生/学年,上调765元,上调幅度19.7%。听证会后,省物价局、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根据听证会意见,对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调整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现行标准制定于18年前

记者了解到,目前,我省共有普通高校109所,数量位居全国第6位。其中,按办学层次分:本科院校33所,高职高专院校76所。按照办学体制分,国家部委所属高校2所,地方高校107所。按管理体制分,公办高校88所,民办高校21所。

我省高校本专科在校生114.5万人,其中普通本科在校生63.87万人,居全国第9位。在校研究生5.17万人,其中博士生6445人,硕士生4.53万人。成人高等教育在校生19.15万人。

为何调整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的原因?省物价局表示,我省现行公办高校学费政策主要制定于2000年,距今18年。根据统计,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在全国排在第25位,学费标准在全国处于偏低水平。据统计,2013年以来,山东、江苏、湖南等13个省份陆续调整了学费标准,这13个省份上调幅度在16%到40%之间,平均上调24%。

根据省物价局成本监审局监审数据,2015年、2016年我省普通本科高校生均培养成本分别为21464元/年、22078元/年,呈现逐年上升趋势,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的比例分别为18.1%、17.6%,呈现逐年下降趋势。

我省本科高校生均财政拨款已经达到12000元,但随着教育培养成本的不断提高,按照非义务教育家庭合理承担教育成本的原则,需要适当调整我省公办普通本科高校学费标准。

四大类专业收费平均上调765元 

本次拟调整范围为我省公办普通高校本科学费标准,不包括研究生、高职高专、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学费等。

维持我省原有专业分类框架总体不变,将专业的收费标准类别按照高校专业学科门类划分为文科类、理科类、医学类和艺术类四大类。

拟调整学费标准:学院类:文科类专业 43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47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大学类:文科类专业46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000元/生/学年、医学类专业 5300元/生/学年;艺术类专业:8000元/生/学年(不再上浮)。

对我省部分高校执行收费政策也有不同。安徽大学作为省属唯一的“211”工程高校,学费调整为文科类专业4800元/生/学年、理科类专业5200元/生/学年。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作为国家部委驻肥高校,根据办学成本和外省同类高校收费水平,普通本科专业学费标准调整为5500元/生/学年。

我省赋予高校一定的收费自主权。高校可以根据办学成本、学科建设等情况,自主决定不超过全部专业数25%的优势专业,执行学费标准上浮不超过10%的政策。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学费标准上浮的专业按原规定执行。纳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学科专业学费标准可以在基本学费标准基础上浮不超过20%。

本次调整总体情况,我省普通本科高校平均学费标准由3885元/生/学年调整到4650元/生/学年,上调765元,上调幅度19.7%,其中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最高的为学院类高校医学类专业,单位调价额1100元,上调幅度28.2%;单位调价额和调价幅度最低的为合肥工业大学普通本科专业,单位调价额500元,上调幅度10%。调整后平均学费占生均培养成本比例为21.35%,符合国家有关学费标准不得超过生均培养成本25%的规定。

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对学分制收费此次也有明确,省物价局表示,对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高校,可以实行学分制收费。实行学分制后学生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费总额不得高于实行学年制的学费总额。具体学分制收费办法由省教育、价格、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此次学费标准调整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从2018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执行,在校老生仍按原规定执行。执行范围为我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

学费上涨后,如何更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这也成为了听证会参加人热议的话题。大部分听证参加人表示赞成学费调整,但也坦言学费上涨后,更应该给予贫困学生更多的关心和关注,政府也应该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

据了解,我省畅通“绿色通道”,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入学。积极落实国家奖助学金政策,大力推进国家助学贷款,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应贷尽贷”。严格执行从高校事业收入中按照4%~6%的比例提取学生奖助基金政策要求,通过奖、助、勤、补、免等方式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过测算,调整学费标准后,从2018~2021年,高校计提的学生资助资金每年可增加1000万元,可以进一步扩大学生资助面。

此外,我省还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收费公示制度,每年开学前,高校将按规定向学生收取的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和举报投诉电话等内容,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安排专人专班,受理、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法治安徽网记者 李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