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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刑人员领取结婚证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3-28 16:43:55


“请问,你们结婚是自愿的吗?”“是的,我们自愿结婚!”“啪!啪!”随着钢印落下,两本鲜红的结婚证出炉。“感谢你的不离不弃,我们孩子上学的问题终于解决了。”身穿囚服的周某哽咽着说完这句话,一把抱住妻子小王(化名)。

3月26日下午,宿州市埇桥区婚姻登记大厅里,宿州监狱民警和婚姻登记部门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了服刑人员周某和爱人小王办理结婚证的特殊时刻。这一刻,他们已经等待了8年。现场朴实的祝福声,让他们感受到了最暖心的法治关怀。

为子求学急需领证

今年以来,一向性格开朗改造积极的周某忽然像变了一个人似的,整天唉声叹气,习艺时也心不在焉。监区民警多次找周某谈话了解情况。原来,周某的孩子已经7岁了,到了上小学的年纪。可因为他和小王当初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孩子到现在还是个“黑户”,无法入学。“都怪我,连累了孩子。”对此,周某十分自责。2010年,他与小王相恋,因为种种原因,没有登记领证。次年,他们的孩子呱呱坠地。眼看着幸福生活开启,周某却染上了赌博恶习,败光家产后开始抢劫、偷盗。2014年,周某被濉溪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6年6个月,投入宿州监狱改造。

服刑期间,在小王的鼓励和民警的教导下,周某改造表现一直稳定。年后,小王来会见时和周某商量孩子入学的问题,就提出了办理结婚证的想法。但是他们的办证之路并没有那么顺畅。

小王先后多次咨询民政部门,得到的答复都是: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婚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办理登记结婚。可是将服刑人员带出高墙,风险不言而喻,这对宿州监狱来说也是从未开过先河的。

勇于试水特事特办

对监狱管理工作来说,严防死守、保证狱内安全仅是对社会安全的最基本保护。“监狱不是动物园”,要实现从“不跑人”的底线安全观向“为社会输出守法公民”的治本安全观转变,这是监狱刑罚执行工作需要担起的职责和使命。2018年以来,我省监狱系统开展的“离监探亲”工作用意正是如此。

宿州监狱经过讨论决定,将周某的情况向省监狱管理局请示。省监狱管理局局长许晓刚表示,新时代的监狱工作,必须承担新使命,展现新作为。把握社会关切,保障罪犯合法权益,应当作为监狱刑罚执行工作义不容辞的责任和最高目标来推动和落实。

至此,周某与小王的“办证之路”见到曙光。宿州监狱决定押送周某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证。为此,宿州监狱与民政部门沟通,制定了周密翔实的方案,既避开办证高峰,又部署警力,确保整个办证过程安全可控。

3月24日上午,周某换上了小王为他准备的夹克,监狱民警为他们拍下了一张结婚照片。3月26日下午,一辆标有“司法”字样的警车停在了宿州市埇桥区民政局门口。周某在两名监狱民警的押解下走下警车。他虽身着囚服,戴着手铐和脚镣,但掩盖不了他既激动又紧张的心情。办理现场,周某签字的双手不停颤抖。当他接过工作人员递过来的结婚证后,和妻子激动地拥抱在一起。

激发内生改造动力

“真没想到监狱这么重视这件事,孩子终于可以正常上学了。真的十分谢谢你们!”虽然过程有些曲折,但最终拿到结婚证的周某,还是由衷感受到监狱刑罚执行的人性化。在走上警车即将返监时,面对马上又要分别的妻子,周某承诺:老婆,“ 你辛苦了,我一定好好改造,早点回到你和孩子身边,不辜负民警的教诲和你的等待。”

在得知周某与妻子办理结婚证后,和周某同监区的刘某说:“在监狱服刑十几年了,看到的都是离婚的,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结婚,真为他感到高兴。”

宿州监狱相关负责人也不禁感叹:“虽然这一破冰之举并不轻松,但贯彻了‘惩罚与改造相结合,以改造人为宗旨’的监狱工作方针,其他服刑人员也会从此事中受到触动,感受法治温情,激发出内生改造动力。”

侯望斌 何伟 法治安徽网记者 周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