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该男子被淮北市杜集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
2017年9月13日中午,王某和朋友吃饭时喝了酒。吃完饭后,趁着酒劲驾驶自己的轿车回家。当行驶至淮北市杜集区开渠路高岳红绿灯路口,在等信号灯的过程中,王某居然在车内睡着了!后面车辆按喇叭也没能将王某吵醒,正在执勤的交警发现异常后,走过去将王某叫醒,闻到王某身上一身酒气,遂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经检测,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0.27mg/100ml静脉血,属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王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法院遂判处王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蔡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