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近年来喝酒、劝酒出事的新闻常见诸报端,因赔偿问题而闹上法庭的也为数不少。请问因饮酒、劝酒行为引发的人身伤亡事件,在哪些情形下请客者和劝酒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读者:朱正超
朱正超读者:根据《侵权责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以下情况下,相关人员对因饮酒、劝酒行为引发的人身伤亡要承担赔偿责任:一是强迫性劝酒,如野蛮灌酒,或者以言语要挟、刺激、纠缠不休等方式强迫对方喝酒的;二是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然劝酒的;三是在明知他人喝酒快要过量、语无伦次、神志不清的情况下,同饮者未尽劝阻义务的;四是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导致对方因喝酒而引发疾病或者导致伤亡的;五是同饮者对醉酒者未履行照看、救助、安全送达等义务,以致出现意外的;六是请客者在宾客已经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未履行照顾义务或者采取急救措施,以致出现伤亡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