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41余万诈骗款退还受害人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4-17 16:17:23


开栏的话:4月,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江淮风暴”,向执行难发起总攻。全省三级法院联动,相继启动风暴行动,打响执行攻坚战。本报自即日起,推出专栏,直击执行现场,关注执行创新,深度挖掘我省攻克执行难的重要举措和成就。

“两年多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追回来!”4月13日, 来自湖南的苏先生,在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执行服务中心填写自己的银行卡号,领取自己在2016年被骗取的钱。

一起诈骗案,多省市10余人受害,一笔一笔款项皆是受害人满心的希望。为此,田家庵区法院不懈努力追回41万余元,集中于4月13日退还受害人。

2015年底至2016年2月底,位于河南省的被告人马某、马某飞、武某辉三人在明知绰号叫“老坏”“大老板”的(另案处理)通过电信诈骗骗取受害人钱财的情况下,加入该犯罪团伙。三人用POS机帮助“大老板”转移赃款。淮南一名受害人发现上当受骗,主动报案。淮南警方通过这一线索,于2016年3月将三人抓获归案。10余名受害人分布在山东、江苏、四川等地,被骗金额从5000元至13万元不等。

田家庵区法院经审理,分别以诈骗罪判处马某、马某飞、武某辉三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判决后,三被告人均不服该判决,向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田家庵区法院就发现因POS机所在的北京某公司觉察交易存在异常,以风险为由尚冻结在该公司的涉案款项有42万余元。

为了挽回受害人的经济损失,尽快追回被骗钱款,判决生效后,该法院立即移送立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组收到该案后,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前往北京某公司下达通知要求该公司协助履行扣划义务。该公司开始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诿,执行法官立即做好两手准备,一是向该公司宣传法律法规,释明该公司具有协助扣划义务,如不履行义务,法院将依法对其处罚。二是立即向院领导报告相关情况,并准备相应的处罚手续。最终,在法律的威慑下,该公司主动履行了扣划义务,将涉案赃款42万余元扣划至该法院。

随着相关经济损失追回,扣除执行相关费用后,法院决定将41万余元发还给受害人。由于此案受害人数较多,且大部分都是外地人。于是,法官通过电话、短信等联系了受害人并说明相关情况。然而,在联系受害人的过程中,法官却遇到了一个大问题。

接到电话的受害人都怀疑法官是骗子,直接表示拒绝,甚至有受害人直接拿着法院的短信通知到派出所报案。

在法院再三确认下,4月13日上午的退赃现场,不止一位受害人用 “好像在做梦一样”来形容自己失而复得的心情,“还以为这钱就这样白白没有了,直到接到法院的电话让我 来领钱,我都不敢相信,哪能想到淮南的法院会这样替我们奔波,主动 我们打电话,真的是谢谢法官,谢谢 田家庵区法院了。”来自苏州的陶先生将印有“为民办事关怀备至 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送到了法官的手中。 (刘娅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