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诈骗犯无财产退赔被害人,法官不放弃,多处走访,终于调查到财产线索。4月16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在肥西县走访调查,竟然找到诈骗犯尚未来得及提走的购房款线索,最终促成案件顺利执结。
张祥春(化名)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退赔被害人损失款77.6万元。案件移送执行后,法院执行人员随即在网上进行查控,反馈结果显示张祥春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也未发现其名下有房产。法院执行人员前往监狱提问张祥春,其表示自己已经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一时陷入僵局。
为了找寻财产线索,承办人仔细查看卷宗,决定从被执行人被逮捕前的经常居住地肥西县上派镇着手调查。4月16日,执行人员走访被执行人曾经的住所地,发现一位男子居住在这里。这位男子表示自己认识张祥春,房产也是从张祥春处购买的,2016年登记过户,支付购房款90多万元。执行人员立刻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交易信息,经查询房产过户一个月后被执行人便被公安机关逮捕,购房款可能还未提走。执行人员又马不停蹄赶往肥西县国土资源局存量房资金托管中心,购房款果然还未提走。喜出望外的执行人员赶紧将协助扣划通知书交给资金托管中心,90多万元购房款全部划入法院账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俞仲康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