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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赠款女儿儿子拒不同意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4-19 14:54:20


江母育有两儿一女,丈夫多年前去世,已过八旬的江母本可安享晚年,但没想到的是2017年初,在上海务工的小儿子不幸去世,丧子之痛给老人带来巨大打击。更没想到的是小儿子因去世获得赔偿金,又让大儿子和女儿发生了争执,给老人添堵。

由于小儿子一直未娶妻生子,江母成为其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江母的大儿子刘甲帮母亲领取了弟弟的赔偿金。考虑到自己年事已高,江母将该笔赔偿金中的15万元赠与女儿刘乙,剩余款项赠与刘甲,而刘甲却以妹妹刘乙一直未赡养江母为由,拒绝将该款交付刘乙。

2017年10月刘乙向金寨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甲立即支付江母赠送的15万元,经金寨县法院审理,支持了刘乙的诉求。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向刘甲发出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刘甲置之不理。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刘甲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为化解兄妹之间的矛盾,执行人员多次找到刘甲,对其释法说理,劝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刘甲就是不理。在多次劝解无效后,近日金寨县法院以拒不报告财产对刘甲实施司法拘留。

亲人去世本已悲痛,刘甲、刘乙却因亲人的赔偿款对簿公堂,令人唏嘘。·鲁胜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