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促进企业破产重整,创新债权转让方式,妥善维护职工利益……4月24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钱明树将绩溪上河国际大酒店钥匙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标志着标的近1亿元、9起系列案件稳妥执结。
2011年,绩溪县人民政府通过招商引资,引入安徽欣意电缆有限公司(下称欣意电缆)建设电缆项目。因建设厂房等固定资产投资需要,欣意电缆设立的龙川欣意公司向绩溪县国投公司借款4800万元,安徽斯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斯瑞投资公司)等提供保证。
2015年5月,龙川欣意公司未能归还到期借款,绩溪县国投公司诉至宣城中院。该院判决龙川欣意公司归还绩溪县国投公司借款本金4800万元及利息;欣意电缆等两家公司、两名法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但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几经查找,发现主债务人龙川欣意公司已停产,欣意电缆等公司名下房产也被多地法院多轮查封,只有斯瑞投资公司名下在绩溪有一家上河国际大酒店。
宣城中院对该酒店查封后,经评估,其价值达1.9亿余元,远超债权数额。同时,斯瑞投资公司在法院查封后又将酒店出租给远洲旅业公司升级改造,处置难度进一步加大。
法院积极通过法律方式,促进第三方公司绩溪圣厚源公司加入龙川欣意公司破产重整。该公司自愿代龙川欣意公司先行偿还绩溪县国投公司800万元债务,不仅减轻了作为保证人的斯瑞投资公司的债务负担,更为龙川欣意公司破产重整成功后,斯瑞投资公司进行追偿奠定了基础。
去年7月4日,宣城中院在充分征询各方当事人意见后,作出执行裁定:拍卖上河国际酒店房产。同年8月至11月,该酒店房产在淘宝网两次网络拍卖,均流拍。12月,该院决定对该酒店房产进行变卖,至2018年2月底变卖期结束,还是流拍。面临二次拍卖及变卖均告流拍的情况下,宣城中院创新提出以债权转让的方式由第三方先受让该案债权,再通过以物抵债形式接受酒店,从而促进案件执行到位。
经过反复协商,上海多利集团在绩溪的子公司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同意通过债权转让方式,受让绩溪县国投公司在该案中的全部债权,并自愿以变卖价1.1亿元接受以物抵债,让酒店经营顺利过渡。
与此同时,为稳妥处置种类繁多的酒店用品交付难以及数十名职工劳动关系的衔接问题,宣城中院多次召开由各方当事人包括政府部门在内的协调会,统筹解决。最终,新城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同意全盘接收酒店用品等附属物,并与酒店原员工另行建立新的劳动关系。此外,在执行法官主持下,斯瑞投资公司与远洲旅业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友好解除了租赁合同,为受让方的经营铺平了道路。
3月27日,资金到位后,宣城中院第一时间通知对上河国际大酒店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及时向其兑现了2593万余元债权;同时兑现了由绩溪县法院承办的7件相关案件的全部执行款。
在宣城中院及各方当事人的共同努力下,该案资产处置及交接未出现任何异议和冲突,实现了对各方当事人权益的平等维护,得到了当地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周瑞平 洪骏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