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指挥中心,我们已经到达指定位置,现在开始行动。”“好,注意安全,进入现场后维持秩序。”4月15日,舒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通过单兵系统与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汇报。
当日执行的案件是强制搬迁。沈某租用姚某的厂房经营机械加工业务,因拖欠租金,姚某将沈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欠款并解除租赁合同,获得法院判决的支持。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人员要求沈某立刻支付租金并搬迁厂房内的设备。沈某虽与姚某就租金问题达成协议,却迟迟不肯搬迁设备,不接听法院执行人员的电话。姚某为保护自己的利益,请求法院尽快腾空厂房。考虑到厂房内设备较多,且有可能遇到阻挠执行的情况,法院决定通过单兵系统远程指挥此次搬迁行动。
4月15日7点半,搬迁组赶到地点,分管院领导、执行局长在执行指挥中心远程指挥行动,要求干警注意安全,维持好现场秩序,进行录像做到办案留痕。支援组在法院待命,一旦收到指挥中心的命令将立刻前往增援。整个搬迁行动有条不紊的开展,现场井然有序,到下午5点钟,2500平方米的厂房全部腾空,行动顺利结束。
(俞仲康 记者 唐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