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讯 倒车疏忽大意,碾死施工人员,近日,舒城县人员法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判处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
2017年8月23日,被告人戴某驾驶货车在舒城县某小区施工,因疏于观察,倒车过程中碾压施工人员鲍某,致其当场死亡。舒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戴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2018年1月8日,舒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戴某当庭自愿认罪,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戴某在非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系初犯,无违法犯罪记录,犯罪情节较轻。综上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可依法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 (张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