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马鞍山市交警部门在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中查获一名“与众不同”的酒驾司机。面对交警询问,驾驶人表示:都是“醉虾”惹的祸!
4月25日晚,马鞍山交警雨山大队在城区紫霞路南湖公园路段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20时50分许,民警陈骏检查一辆本田越野车时发现驾驶人刘某有酒气,于是当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经检测,刘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看到检测结果,刘某倍感冤枉,连连表示自己只是吃自助餐时食用了醉虾,怎么就莫名其妙成了饮酒驾驶呢?面对刘某的辩解,民警当场驳斥:醉虾中含有酒精,过量食用造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超标,驾驶机动车同样构成酒驾。为此,民警依法暂扣刘某驾证,告知其限期前往警队接受处理。
交警提醒:“相关法律规定,身体内血液酒精含量是否超标是认定机动车驾驶人酒驾的依据。至于当事人是饮酒,还是摄入含酒精的食品、饮料或药品等,对交通违法事实的认定没有影响,处罚也不可避免。”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萧然 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