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4月26日,肥西县人民法院两名执行法官,驱车200余里到达桐城市人民法院,将提取被执行人牛某某在桐城市法院的工程款70余万元法律文书及相关材料送交承办法官,承办法官表示一定按照程序积极配合肥西法院执行工作,联手遏制“老赖”规避执行行为。
2015年8月10日,被执行人牛某某因资金周转困难,从申请人李某某处借款500000元,约定月息1.5分,半年结息一次。后李某某转账支付490000元,支付现金10000元。但牛某某未按约定支付利息,虽经李某某多次催要,牛某某拒不还款付息。李某某在无奈之下于2016年起诉至肥西法院,法院于2016年6月6日判决牛某某于生效之日起5日内偿还李某某本金及利息。但牛某某玩起了失踪。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时,执行法官对牛某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信息、房产信息及其他财产信息进行逐一查询,均无结果。案件陷入了僵局。后经执行法官多次调查了解,得知牛某某在桐城法院起诉某公司一笔工程款尚待领取。
经两次与桐城法院承办法官协调,4月26日当天,成功扣划70余万。
(卓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