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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大通法院加强审执联动 开庭前赔偿到位化纠纷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5-04 15:33:31

法治安徽网讯 4月25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刑庭、执行局联合办案,顺利执结一起涉案标的额10万余元的交通事故纠纷案件。

去年10月29日,肇事者陈某驾驶重型罐装货车行驶至洛九路与锦绣路交叉路口时,与无证驾驶三轮轻便摩托车的受害人陈某相撞,导致陈某受伤,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院审理,认定肇事者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判决肇事者陈某赔偿死者亲属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等各项费用10万余元,同时查封肇事车辆。执行案件受理后的第二天,死者亲属就来到法院表达生活困难,希望尽快拿到赔偿款的意愿。执行法官了解到肇事者陈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羁押于淮南市看守所,案件在大通法院刑庭审理中。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刑庭法官与肇事者陈某的代理律师取得联系。肇事者陈某代理律师陪同陈某的父亲来到执行局,向法院转达了陈某愿意尽快赔偿,但希望死者家属出具谅解书,以此适当减轻刑罚的调解意见。可是死者亲属抵触情绪很大,并不愿意谅解陈某。于是,执行法官与刑庭法官多次找到死者亲属,从分析悲剧的原因是意外而不是陈某故意为之入手做思想工作,同时释明如果按常规执行程序进行评估、拍卖肇事车辆,案件处理周期长、赔偿慢。

最终,死者亲属在陈某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开庭前一天承诺愿意出具谅解书,陈某家人也于庭审前半小时将全部执行款送到法院并交付给死者亲属。

(王晓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