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为进一步加大对“老赖”的打击力度,增强执行威慑力,提高执行工作成效,4月25日、26日,南陵县人民法院连续开展“涉民生集中拘留”“涉金融集中腾房”专项执行行动,奔赴南陵县籍山、许镇、弋江以及繁昌县平铺等多个县镇,查控被执行人15人,实际控制5人,司法拘留1人,腾空房屋3处,腾空商业用房面积500平方米,促成5起执行案件达成和解协议,执结标的110万余元。
早饭没吃便被抓
4月25日早上7点,“你们怎么这么早就跑来了,我早饭还没吃呢”被执行人张某某见到执行干警大清早来到家中,刚想逃跑就被抓住后无奈地说道。
2016年,张某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驾驶电动车将胡某某撞伤,胡某某诉至南陵县法院,审理后法院判决张某某赔偿胡某某各项损失7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之处,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某当场支付2万元,余款5万元在3年内分期还清。但是2年过去了,张某某除了一开始支付的2万元,之后便分文未付,并且一直躲避执行,对于法院的电话也置之不理。
行动当天,南陵法院得知张某某在家后,便趁其还未出门第一时间赶过去,在其家中将其抓获。张某某在被带到法院后,经过执行干警的多次调解,其仍拒不履行义务,最终被该院予以司法拘留。
四年积案一朝解
“我同意和解,现在就打电话让我儿子送钱过来” 一直保持“镇定”的被执行人戴某在司法拘留的威慑力下,终于主动服软要求分期履行义务。
2013年,申请人何某某在被执行人戴某的家具作坊里当学徒,一次干活中其被电锯割伤右手,双方就赔偿问题诉至南陵县法院,该院审理后认定戴某承担七成责任,在扣除其垫付的医疗费后再赔偿何某某各项损失6万余元。进入执行程序后,五年时间戴某仅支付1万元,其余赔偿款一直未付,其家人还多番阻挠执行,甚至对申请人施以暴力。
此次行动戴某被列为重点对象,当南陵县法院执行干警在戴某家中将其抓获时,戴某却“镇定”地说道:“我真的没钱,你把我关进去也还是没钱”。执行干警看了眼戴某家门口停的两辆小轿车,知晓戴某说的并非真话,其显然是不愿履行,遂依法宣读对其的司法拘留决定,并带上警车送到医院进行体检。
警车上,执行干警与戴某开始了心理战的较量。戴某的汗不自觉地流了下来,眼看警车都快开到医院门口了,其见执行干警对其司法拘留的态度如此坚决,终于开始服软,表示愿意和解并立刻打电话让家人筹钱送过来。最终,戴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强制腾空彰显法律威慑
“这是我儿子的房子,你们不准动这里面的东西”当执行干警正准备进入腾空房屋时,突然一名妇女冲到了执行干警的面前,试图以身体阻挠执行行动。执行干警与其沟通后,得知此人是被执行人潘某某的母亲。
2015年,潘某某因经商需要以自己名下的一套门面房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27万元。2016年贷款到期后,潘某某无力偿还贷款,于是银行诉至南陵县法院要求潘某某还本付息,并就抵押房产享有拍卖、变卖或折价后优先受偿的权利,该院判决支持银行诉请。
进入执行程序后,潘某某仍不履行,银行便向法院申请拍卖其抵押的门面房。拍卖成交后,南陵县法院多次通知潘某某自行搬离房屋,但其一直置之不理。
4月26日的腾空行动中,南陵县法院决定对涉案门面房进行强制腾空,潘某某母亲得知消息后赶到现场试图阻止腾空行动,但在执行干警向其严肃释明阻碍执行的法律后果后,潘母最终放弃阻挠。在物品全部清点、转移完毕后,法院依法将该房屋移交给买受人,案件顺利执结。
据悉,自2018年以来,该院共开展“集中拘留”“集中腾空”等执行专项行动6次,腾空房屋4处,查控被执行人45人,实际控制26人,司法拘留5人,移送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起,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02人次,发布失信“彩铃”30人次,实际执结金额2600万余元。
(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