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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5-08 14:55:43


编辑同志:我们公司在外地承包了一项工程,现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本地的发包方发生纠纷。我们认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属于不动产纠纷,应适用原告就被告的管辖原则,由本地法院管辖。但发包方认为应由外地法院管辖。请问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 读者:汪明

汪明读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8条专门就民事诉讼法中的不动产纠纷进行了规定,对涉及到不动产的合同纠纷,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这样有利于案件审理与执行。所以本案应由该建筑工程所在地的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