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5月8日上午,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拘促执,促使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一次性还清5万余元银行贷款。
2016年1月8日,杜某通过农行八公山支行借款27万元,期限1年,魏某提供担保。贷款到期后,杜某陆续归还借款本息18万元后不再履行。经多次催要无果,银行遂一纸诉状将杜某、魏某起诉到法院,请求判令其偿还剩余贷款本息。2017年7月,经法院主持调解,杜某与银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杜某每月偿还2万元,至2017年12月30日前付清所有欠款本息,魏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杜某主动向银行偿还了5万余元,剩余贷款则一直以无钱为由拖延不还。
集中执行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来到田家庵区安成建材大市场,找到了在市场内经营建材生意的杜某。执行法官严厉批评并教育了杜某,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并向其指出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是违法行为,如果再不履行义务就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杜某知道这次是“赖”不掉了,态度立马发生转变,当场同意清偿拖欠的全部银行贷款。在被带回法院的途中,杜某主动下车到农行网点通过转账方式还清剩余59273.32元欠款,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李旭东 李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