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51-65179835 投稿邮箱:fzahwyx@163.com
【江淮风暴】奔波万里巧借力 执结过亿破难题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5-17 16:37:14

法治安徽网讯 “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已将第一笔2000万款项转到我公司”、“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款项全部履行到位!”电话里,申请执行人芜湖隆华投资中心负责人刘敏熹用惊喜又激动的语调,第一时间向执行法官反馈了好消息。4月27日,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成功将一起涉案标的达1.1亿元的案件现金执行到位,这也是安徽法院开始“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芜湖法院执结的最大标的额案件。

芜湖中院执行局干警巫辰晶坦言,因为案件标的额非常大,自从2017年12月5日接手这个案件开始,他就承受了巨大的压力。能在5个月不到的时间里成功执结案件,巫辰晶说自己都没有想到,三上北京、两赴济南,执行中遇到的酸甜苦辣,又一次浮上他的心头……

股权交易起争端金额过亿上公堂

2016年3月29日,芜湖中院对原告芜湖隆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隆华投资)诉被告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济南能投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经过审理,法院认定了如下事实:2014年8月,原告和富美集团公司、李金林、章静(李金林为富美集团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与章静为夫妻关系)签订了《融资服务协议》,约定由隆华投资为其提供融资6000万元。随后,原告与李金林、章静、富美集团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回购协议》约定:李金林以6000万元的价款将其持有的富美集团公司10%的股权转让给隆华投资,并且在2014年11月21日以6000万元的价格无条件回购标的股权,如果违约,需按日支付违约金。

2014年8月,隆华投资还与济南能投公司、李金林、富美集团公司另签订一份《远期收购协议》,约定济南能投公司同意在李金林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上述支付义务时,收购隆华投资持有的富美集团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如济南能投公司未按照协议约定足额支付股权回购款,应就未支付部分按0.1%/天支付违约金至实际付清之日。

结果,李金林未能履约。隆华投资向济南能投公司发出《关于要求济南市能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履行收购义务告知函》,要求济南能投公司在收到此函之日起第三个工作日履行股权收购义务,足额支付股权收购款。济南能投公司于2014年11月26日签收了上述告知函。

秉公审理明断案执行遭遇“当头棒”

该案经一二审判决后,济南能投公司需承担本金6000万元,违约金4884万元,迟延履行利息136万元,总计标的额超1.1亿元。判决生效后,济南能投公司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因涉案标的额较大,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申请保全后第二天,执行法官立即赶赴济南、北京,查找资产,为下一步及时执结赢得主动。但是,意想不到的巨大困难,也摆在了执行法官面前。

对于法院的审理和判决,济南能投公司表现出了极大的抵触情绪,认为法院超标的查封,所以多次写信通过不同渠道反映,希望借此向法院施加压力。在执行阶段,济南能投公司还向最高院申请再审,并要求法院暂停执行。

而另外一个情况,就相当于给了执行法官“当头一棒”。原来,济南能投公司的经营模式为轻资产运营,名下资产多为股权投资,现金和不动产少之又少。巫辰晶感慨,“跑了好几家银行,查了好几个账户,都是几千最多几万,当时想到标的额超过一个亿,整个人都不好了!”

奔波万里执行忙“隔山打牛”巧结案

被执行人万般抵触,名下又没有大量现金或者能快速变现的资产,执行工作眼看就要陷入僵局。关键时刻,执行法官突然想到,立案后快速冻结的被执行人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会不会成为突破口呢?

后来的事实证明,执行法官的灵机一动,起到了关键作用。随后,三上北京、两赴济南,突破口终于被执行法官找到。巫辰晶笑着说,当时的办法,就像武侠高手所用的“隔山打牛”。

原来,济南能投公司名下持有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7981万股权,市场价值超过1个亿。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芜湖中院果断决定,拍卖济南能投公司所持股权。而这样一来,济南能投公司的压力陡增,因为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担心,一旦牵扯到在网上公开拍卖,对公司形象和声誉将造成重大影响,所以该公司明确表态,要求济南能投公司配合法院履行判决。

至此,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最终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承诺于4月30日前支付股权转让款、违约金、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等款项,截止2018年4月27日,整个案件全部履行到位。于是,就有了开头的那一幕。

多种手段齐上场“江淮风暴”克难关

巫辰晶说,四个多月来一直压在心底的大石头,现在终于是落地了。而拿下“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以来芜湖市最大标的额案件这个“第一”,他分享的收获是,“办案公正透明、执行规范严谨,我认为是这起案件最大的亮点”。

而在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敏看来,“公正透明、规范严谨”,离不开执行干警法治素养和司法能力的提升。芜湖中院把2018年定调为“司法能力提升年”,要求在全市法院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大研讨,而安徽法院正在火热开展的“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恰好为执行干警提供了大练兵、大比武的绝佳机会。

“执行法官的灵机一动,看上去好像和司法能力没有直接关系,但是,应变能力正是我们执行工作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其中的一种,司法能力的提升和综合素质的提升应当是相辅相成的”,胡敏表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中,在当前的安徽法院“江淮风暴”执行攻坚战中,芜湖法院提倡执行干警开动脑筋,各种手段都要排上用场,以坚定的决心、无畏的勇气,攻坚克难。

(叶起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