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5月8日,八公山区人民法院迎来一位主动现身,要求还款的“老赖”郝某。为贯彻“江淮风暴”坚决攻克执行难题,八公山区法院积极拓展执行渠道,联动兄弟单位,查询“老赖”行踪,此次就成功倒逼郝某主动现身。
2015年1月6日,李某因生意周转向朱某借款50万元,由郝某担任担保人,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为2个月,利息为同期银行利率的四倍,但是过了还款日期,两人迟迟没有还款,后来李某经营的饭店也倒闭了,李某和朱某都失去了联系,朱某无奈之下将两人起诉至八公山区法院,2017年7月13日法院依法判决,李某一次性偿还朱某本金50万元,利息45.5万,合计95.5万元。
李某和郝某正在案件审理的过程中都没有出现,两人一直处于失联的状态,如何联系到被执行人一直困扰着干警,后干警通过查找关联案件,发现案件被执行人之一郝某2014年5月9日,因犯玩忽职守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淮南市寿县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现处于假释期间需要定期到寿县司法局报道。
得到线索之后,干警火速赶往寿县司法局,在司法局同事的帮助下,找到了郝某的下落,干警向郝某讲明了履行还款义务的合法性和必要性,以及拒不还款等待他的只能是再一次的刑罚处罚。感受到压力的郝某主动来到八公山区法院,并与当事人朱某达成还款协议,首先归还10万,其余分月返还。
(尹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