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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淮风暴】执行法官扮乘客智擒“老赖”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5-18 15:54:29

法治安徽网讯 4月19日下午,在芜湖市广济医院对面的马路,一辆出租车停了下来,司机准备接走在此预约等候的“乘客”。当一名“乘客”坐上后排,看到司机的外貌很像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特征,便向司机说到,“我们是法院的,请跟我们到法院去。”这时,另外三名执行干警靠近车门,将车钥匙拔下,并让司机坐到后排,这才让司机猛然醒悟,今天的“乘客”正是苦苦寻找自己的镜湖区法院执行法官。

司机谈某某是镜湖区法院三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的被执行人,住在方村。他和外甥胡某某在2014年9月雇请同村人李某某及张某某等四人,在其住处附近为其搭建棚房。当几人在屋顶上浇筑水泥时,胡某某发现棚房钢结构主梁弯曲,他招呼在屋顶上施工的人下来。因李某某未在意,未能及时离开,随屋顶跌落地面受伤,而张某某在返回屋内时,被压在棚顶下。李某某及张某某就损害赔偿于2015年及2016年先后三次分别将谈某某及胡某某告上法庭,经镜湖区法院判决确定,谈某某及胡某某应赔偿李某某各项损失近6万元,赔偿张某某各项损失33万多元。后李某某及张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谈某某于与张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日先支付了10万元,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同时偿还了李某某大部分赔偿款后,对余款作出还款计划,每月支付1000元。近期,谈某某一直未兑现李某某的赔偿款。执行法官利用工作日及夜间到方村谈某某家,谈某某避而不见。李某某及亲属到法院反映此事,院长张先道接待后亲自督办,要求将涉民生案件优先执行。执行法官根据李某某及亲属提供的线索得知,谈某某开出租车。执行法官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车牌号从车管所查证此车并非谈某某所有,后执行法官在出租车管理所调查获知此车登记为芜湖县某出租公司,驾驶员为汤某某,留有手机号。虽然该车与谈某某并无直接关系,但执行法官希望同该车驾驶员联系,看能否寻找到谈某某。

执行法官拨通了该出租车司机的电话,问其是否认识谈某某,司机回答自己就是谈某某。这让执行法官喜出望外,于是将计就计,就说自己在市里办事,想回芜湖县,并与谈某某商定了预约时间、地点、车资等。谈某某遂让“乘客”在广济医院大门对面等候。于是就发生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被带到法院的谈某某懊恼地说,“我开出租车就几天时间,没想到给你们盯上了。”他辩称自己手头紧,未能及时支付赔偿,希望通过与李某某协商解决剩余款项。谭某某遂将随身带的4000元现金交到法院,让其外甥媳送了5000元。还剩9000元,谈某某让中间人带李某某一道到法院来,由中间人担保于2018年4月20日付清余款,得到李某某同意。

(杨运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