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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避执行被抓归案
来源:法治安徽网 阅读量:10000 2018-05-25 14:52:40


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张某不但不履行还款义务,还私自将名下款项全部转走规避法院执行。日前,逃避法院执行达3年之久的张某被池州市贵池区公安押解回池州。此次行动,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驱车横跨安徽、河南、山西、陕西、宁夏、内蒙古六省区,行程4000余公里,终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张某抓捕归案。

张某与池州通汇小贷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判决,于2015年4月生效。2015年8月,权利人向池州中院申请执行,要求张某给付判决确定的100万元借款本息。执行过程中,池州中院查明张某在2016年2月将有着300余万元款项进账的账户于当日全部转走后,行踪不明。2017年8月,法院发现张某在内蒙古乌海市从事项目建设,前往执行,张某却避而不见,执行人员无果而返。今年1月16日,权利人向贵池区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张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的刑事责任。法院同日立案并决定逮捕,交付公安机关执行。贵池区公安分局接法院通知后积极配合,将张某列为逃犯上网并联系内蒙古警方实施布控。今年3月1日,张某驾车上高速路口时被内蒙古警方抓获。
·唐金法 吴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