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近日,淮南市田家庵区法院通过淮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成功扣划“老赖”私自出售房产的款项。
2015年8月,被执行人卢某从申请人程某处借本金50万元,约定月息2分,后因拒不返还借款,申请人程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被执行人卢某并未按期履行,申请人程某遂向田家庵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人程某反映被执行人卢某有一处房产,但该院对被执行人卢某的财产进行查控,并未发现存款和房产。该院执行法官根据其办案经验,分析被执行人卢某可能存在转移财产的情形,立即通过申请人程某提供的房屋信息到国土资源局查询房屋的交易信息。果然,被执行人卢某在执行立案前将其房屋进行出卖,但购房款现仍在淮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中心。执行法院立即向淮南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中心发出协助冻结通知书和扣留提取通知书,最终申请人程某拿到了全部的执行款。
(徐子盼 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