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正在监督报废公司人员对一辆中型客车进行报废处理。5月22日,该县交警在路面巡逻中发现此车。经查,该车多年未参加审验,已达报废标准,随后依法暂扣。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作出强制报废的处理决定。 秦祖泉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