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2017马鞍山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65.6%,全年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城市主要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保持在100%......6月5日,马鞍山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安徽日报,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法制报、市场星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加,发布了马鞍山市2017年环境状况公报,马鞍山市环保局局长赵代金介绍了2018年该市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马鞍山市环境质量总体平稳。辐射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整体良好。全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累计关停取缔“小散乱污”企业232家,拆除非法码头82家,关停船舶修造企业22家,关闭搬迁禁养区养殖场户497家,关闭整顿非煤矿山62座,关停取缔化工企业3家,全面完成石臼湖围网拆除任务。截至2017年底,该市777项各类环境问题均按时限完成整改并报结销号。其中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该市的8个方面、23项立行立改问题全部上报销号,在全省率先完成年度整改任务。
2018年马鞍山市空气质量目标是: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48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浓度(PM10)持续下降,空气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8%。为实现这一目标,马鞍山市政府与10个载体单位、16个市直有关部门签订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将蓝天保卫战20余项具体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到各有关责任单位。
根据 《2018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着力开展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五控”工作。对全市钢铁、火电、水泥、垃圾焚烧厂等重点行业排放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和评估,对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逐一建档,整改;实施机械化清扫,加大全市主次干道扬尘管控力度;加强对渣土车等重载车辆运输管理,严防二次扬尘污染;今年5月1日起,主城区实施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持续加大餐饮油烟污染管控,禁止露天烧烤。
加大对涉气违法行为查处的强度和密度,继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移送行政拘留等法律手段,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严惩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今年以来,该市对省大气驻点督查交办问题已立案65个,处罚28个,处罚金额达270余万元。
(萧然 郭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