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安徽网讯 “有困难,找民警”。这六个字承载的是群众对警察的信任,霍山县公安局巡防大队民警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在群众出现灾情、险情的第一时间总能挺身出现,为群众排忧解难。
6月11日凌晨0时左右,开展动态巡逻接警的110民警,途径步行街闹市区的时候,发现在一个二层小楼下面聚集着大量群众,吵闹声、呼救声,乱成一团。巡防民警们立即下车,快步跑向群众聚集区,发现二层小楼窗户里正燃烧着熊熊大火,一位中年女子紧紧抓住民警的手说:“快、快,警察同志,救救我13岁的孩子,他还在楼上”民警立刻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时间就是生命!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救出火场中的孩子,于是立即联系消防中队前来支援。现场民警迅速展开行动,疏散群众,保持步行街道路畅通,以便消防车能顺利通过。就在此时消防中队也快速赶到了现场,由于火灾发生在二楼,给救灾带来了一定困难,民警、消防队员,商讨下一步救援方案。最后决定借助梯子,从二楼窗口进行灭火。民警、消防队员立即行动起来,搬梯子,拉警戒线,疏导群众,联系120急救中心,明确职责,现场救援行动有条不紊,最终在民警和消防队员的共同努力下,仅仅用了短短的十几分钟就成功将大火扑灭,大火基本扑灭,巡防民警不顾个人安危立即冲向火场,最终将13岁孩童从二楼背下来,径直跑向120急救车,将孩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由于治疗及时,孩童目前已无大碍。
在灾难面前,我们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谁先到来,但总有这样一群人,在灾难来临时,他们总让别人注意安全,为保护人民的安全,却不顾自身的安危冲锋在前,危难中,他们忙碌的背影让我们热烈盈眶,他们就是我们的人民警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保护着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张晓伟 记者 王清)